中国民主同盟(简称民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的组成部分,是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参政党,是主要有从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级知识分子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政党。
民盟于1941年3月19日在重庆秘密成立,当时的名称是“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其时,由于“皖南事变”的发生,国民党和共产党的合作遭到破坏,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危机四伏。国共两党以外一些主张抗日的政党和人士,迫切希望联合起来,为坚持团结民主抗日而斗争。于是,即以部分国民参政员于1939年11月成立的“统一建国同志会”为基础,成立了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参加者有:中国青年党、国家社会党(后改为民主社会党)、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后改为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华职业教育社、乡村建设协会的成员及其他人士,公推黄炎培为中央委员会主席。旋黄炎培辞去主席职务,推举张澜任主席。1941年10月10日,在香港的民盟机关报《光明报》发表《中国民主政团同盟成立宣言》和《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对时局主张纲领》(简称“十大纲领”)。
1942年,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加入,中国民主政团同盟遂成为集合“三党三派”的政治党派。中国民主政团同盟最初的政治主张是“贯彻抗日主张,实践民主精神,加强国内团结”,并积极组织成员参加国民党统治区的民主宪政运动。
1944年9月,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在重庆召开全国代表会议,决定将名称改为“中国民主同盟”,由团体会员制改为个人申请参加。同年10月,发表《对抗战最后阶段的政治主张》,响应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建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号召。
1945年10月,民盟召开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政治报告》、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国民主同盟纲领》、《中国民主同盟组织规程》。会议明确提出了“反对独裁,要求民主;反对内战,要求和平”的政治主张。会议产生了第一届中央委员会,推选张澜为中央委员会主席。
1946年1月,民盟参加在重庆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在政治协商会议和国共两党和谈过程中,民盟与中共代表团密切配合,力促和谈成功,与此同时,参加和支持学生民主运动和广大人民群众反内战、反饥饿、反杜斌丞、杨伯恺、于邦齐等在争取民主自由的斗争中,惨遭国民党反动派杀害。尤其是在反对国民党非法召开“国民大会”的斗争中,民盟与中共一致行动,拒绝出席,并先后将投靠国民党反动派的青年党、民社党清除民盟。1947年10月,国民党政府悍然宣布民盟为“非法团体”,11月,民盟总部被迫解散。民盟地方组织和盟会转入地下斗争,民盟的海外组织积极开展活动,继续与国民党反动派进行斗争。
1948年1月,民盟在香港召开一届三中全会,成立临时总部,公开宣布同中国共产党携手合作,为彻底摧毁国民党反动政府,实现民主、和平、独立、统一的新中国而奋斗。同年5月,民盟与各民主党派一起,通电响应中国共产党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五一口号”的号召。1949年3月,民盟总部由香港迁到北平。同年9月,民盟代表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筹建工作。
新中国成立后,民盟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为民盟的政治纲领,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积极参加新中国人民政权工作和国家事务管理,推动盟员和盟所联系的知识分子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努力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特别是在参加国家文教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1956年2月,民盟召开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一切为了社会主义”的口号。为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民盟积极发挥作用,就知识分子问题和文化教育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有远见的意见和建议。1957年,由于“左”的错误特别是反右斗争扩大化,使民盟受到严重挫折。
“文革”期间,由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破坏,民盟各级组织被迫停止活动。粉碎“四人帮”以后,民盟逐步恢复组织活动。
进入新的历史时期以来,民盟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引下,坚持与中国共产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履行参政党智能,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新时期统一战线的巩固和发展,为实现祖国和平统一贡献智慧和力量。1979年10月,民盟举行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决定把民盟的工作重点转移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轨道上来。在新的历史时期,民盟积极参加国家政治生活,参与经济建设、文教建设和其他方面重大问题的协商和讨论;参加国家大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履行参政党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责。同时,进一步调动盟员和盟所联系的知识分子的积极性,组织和动员盟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以智力开发为主要内容的面向这会、为“四化”建设服务的活动,同时民盟的组织也有了较大发展。1983年至1997年,民盟先后举行了第五至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增强参政党机制,作了不懈的努力。在这期间,民盟中央提出了为经济建设“出主意,想办法,做好事,做实事”的号召,通过实践走出了一条开发民盟智力资源,参与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的新路子,尤其是在参与教育改革和智力扶贫方面,进行了不少有益的探索。其间,民盟于1986年12月、1996年11月分别召开全国代表会议和民盟七届五中全会,局部调整中央领导机构,重视政治交接,实现了民盟领导机构的新老交替。
民盟历届中央委员会主席为黄炎培、张澜、沈均儒、杨明轩、史良、胡愈之(代主席)、楚图南、费孝通。现任名誉主席费孝通、钱伟长、谈家桢、苏步青。现任主席为蒋树声。1986年设立中央参议委员会、苏步青为主任。(中央参议委员会于1997年11月撤消)
在即将迈入21世纪前夕,2000年12月,中共中央召开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江泽民在会议上明确提出进入21世纪统一战线工作的基本要求,即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服务,为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服务,为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服务,为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服务。为此,民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政治纲领是,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坚定不移地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为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各民族团结服务;为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服务;为坚持“一国两制”方针,推进祖国和平统一服务。努力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促进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实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伟目标而奋斗。
民盟现有成员14.8万余人,其中高教界占24.9%,普教界占35.9%,文化界占6.5%,科学技术界占20.1%。省级组织30个,市、县级组织370个。盟员中有近14000人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有671人担任各级人大和政协的领导工作,还有一些人参加了政府部门的领导工作或担任特约检察员、特约监察员、特约审计员、教育监督员。民盟成员中,有许多人在自己的专业岗位上做出了出色的成绩,享誉国际或获得国家表彰。
黑龙江民盟概况
中国民主同盟长期同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并肩战斗,具有爱国的革命的光荣历史。东北三省的盟组织在中国共产党和民盟中央的领导下,也经历曲折而光荣的途径。
东北三省盟的组织是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从流亡关内从事抗日救亡工作的东北籍仁人志士中出现的第一批民盟盟员和民盟东北小组的基础上成长发展起来的。
东北三省盟的组织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东北人民抗日救亡的统一战线团体—东北救亡总会(以下简称“东总”)有着深切的历史渊源。东北盟组织的主要领导人和骨干,多数都是当年“东总”的领导人和骨干。“东总”是由参加“西安事变”的一些东北籍爱国志士倡导组织起来的,与“西安事变”有着至为密切的关系,是“西安事变”那股强劲的抗日救国激流的延续。所以,东北盟的组织与“西安事变”也有着深切的历史渊源,这就更增加了东北民盟的光荣。
东北三省盟组织从诞生的第一天起,就坚定不移地接受共产党的领导,走革命的道路。不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还是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东北三省盟组织和广大盟员都紧紧团结在中国共产党的周围,立足东北,面向全国,放眼世界,为中国的和平统一、民主、团结,为推翻反动政权、建立新中国,为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努力奋斗。
从1950年7月开始,原松哈地区的民盟组织,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帮助下着手筹建。1951年1月2日,原松江省的松哈支部临时工作委员会在哈尔滨市成立,这就是后来黑龙江省的第一个民盟组织。1953年11月9日,正式成立了民盟松哈支部委员会。1954年8月,东北大行政区撤消,原黑龙江省和原松江省合并为黑龙江省,原民盟松哈支部亦随之改名为民盟黑龙江省支部。
1956年11月,黑龙江省民盟召开第一次盟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民盟黑龙江省委员会。到2002年,先后建立了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鸡西、双鸭山、伊春、七台河、鹤岗、黑河、11个市级委员会、2个市级直属支部、1个县级市直属支部和297个基层组织。
黑龙江省的民盟组织从小到大,盟员的数量由1951年的十几名发展到2002年的5693人,在黑龙江省的政治生活中,已成为一支重要的政治力量,为社会主义建设和振兴龙江,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黑龙江省民盟,作为一个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的省级地方组织,坚定不移地接受共产党的领导,无论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还是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都紧紧团结在中国共产党的周围,为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努力奋斗。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民盟的发展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黑龙江省民盟组织积极参加国家政治生活、经济建设和统一战线中重大问题的协商讨论;努力推进文教科技事业的发展;在开展智力咨询、支边支农、面向社会服务方面;在为改革、建设和献计献策出力方面;在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科学技术体制改革和教育体制改革三个《决定》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经验。
回顾黑龙江省民盟四十多年来的历史,充分证明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深深扎根在我国土壤上的深得人心的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点。它即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党的地位和领导作用,也确定了民主党派的参政党性质和任务,因而具有坚实的社会基础和强大的生命力。
黑龙江省民盟经过几十年的实践,得出的基本经验,是必须坚定不移的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走社会主义道路。只有这样,民盟的工作才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沿着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轨道不断前进,去迎接新的更大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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